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《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、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》和《关于执行“三个规定”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》的要求,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,现将浮梁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第四季度落实“三个规定”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予以公布:
浮梁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第四季度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、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4件,其中司法办案4件。记录报告对象均来自于检察系统外部,涉及非检察机关人员4件。
下一步,该院将不断巩固深化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,进一步压实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“三个规定”的主体责任,坚决把“三个规定”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,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。
浮梁县人民检察院
2023年1月10日